京華時報訊(記者周鑫)近日,小林(化名)和父母來到西城檢察院,將一面錦旗送到承辦人手中,感謝辦案人員讓在一起刑事案中受傷的小林及時拿到刑事救助金。
  2012年9月22日晚8點,10歲的小林正坐在本市某圖書大廈二層少兒部看書,同在那裡看書的王某上前問小林可不可以交個朋友,小林搖搖頭繼續看書。這時,王某一氣之下從隨身攜帶的塑料袋里拿出一把剪刀,向小林頭部扎去。小林用手臂向上擋,頭部和手臂多處被扎傷。王某被聞聲趕來的大廈工作人員控制,並奪下其手中的剪刀。
  經法醫鑒定,小林頭部和右手臂多處被扎傷,致使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經鑒定損傷程度為重傷。
  據瞭解,嫌疑人王某作案時未滿18歲,經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精神疾病的影響,辨認和控制能力減弱,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被告人賠償了1萬元。
  據承辦此案的西城檢察院檢察官趙潁介紹,小林的父親是下崗職工,由於肢体殘疾無法繼續工作,全家僅靠低保以及小林母親微薄的工資維持生活。為了給小林治療,已經花去了家裡大部分積蓄。
  得知這一情況後,西城檢察院控申處與未檢處積極配合,及時啟動救助程序,為被害人申請了4萬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今年9月,副檢察長趙文勝與控申處和未檢處幹警親自把4萬元救助金送到小林家中。
  趙潁稱,根據相關規定,國家司法救助的對象包括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西城檢察院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瞭解到當事人的家庭生活狀況後,認為其符合救助條件,於是積極開展了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目前,通過積極治療並逐漸康復,重拾自信心的小林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某重點中學。  (原標題:男孩遭遇意外被扎傷 獲4萬元刑事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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